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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单位造成损失后,工资就要被扣?
作者:实习生 时间:2022/8/11 阅读:8443次

实习就业网(www.shsxjy.com)实习生导语: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就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法律禁止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同时也规定了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如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法律判决裁定中要求的抚养费、赡养费代扣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代扣。


问:给单位造成损失后,工资就要被全扣了吗?

答: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尽管给单位造成了损失,但赔偿归赔偿,工资不能一分不给。


问: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答:当然可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问:听说,养老保险断缴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就会清零?

答:不是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无论您是否中断过缴费,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都会累计计算,不存在“清零”这种说法。


问: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吗?

答: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低风险行业可以不参加工伤保险吗?

答:不可以。参不参加工伤保险不是由行业风险决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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