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实习就业网

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HR资讯 > 职场杂谈 > 大学生入职解读 试用期\ 实习期 \见习期
大学生入职解读 试用期\ 实习期 \见习期
作者:实习生 时间:2023/2/17 阅读:6135次

  实习就业网(www.shsxjy.com)实习生导语: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员工进行考察和评估的一个时间段,通常是3-6个月,试用期的长短一般由用人单位决定,也可由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延长。


实习期是指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到企业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以及最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内,新员工是企业的内部员工,企业有义务对其进行考核,并决定是否与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实习期长短取决于试用期间的表现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要求。但也有一些企业将实习期和见习期规定在同一段时间里。见习期是指新员工经过一定时间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后予以转正所需要的时间。


试用期VS实习期
试用期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各项义务,并为员工缴纳社保。实习并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履行社保等要求。实习期从性质上看,也是一种试用性质,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先签劳动合同后的试用实习或见习。即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试用期VS见习期
见习期通常意义上讲,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如有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也规定试用期。


三者之间区别
实习期与试用期、见习期的一个本质区别就是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和见习期的一方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的一方是在校学生。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期限,最长不能超6个月,实习期、见习期的期限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一般为半年至一年。试用期、见习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实习则无。


案例一:无合法理由辞退试用期员工

小刘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一家运动器材公司,并担任公司的营运经理。在试用期间,根据相关法规,公司与员工可以终止本协议。在试用期快到的时候,这家运动器材公司给小刘发了一份解聘通知书,公司说他现在还在试用期,如果是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时决定他的去留。小刘认为,该公司的劳动合同是非法的,因此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


提醒
雇主应当履行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内,除了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况以外,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雇主在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应告知其原因。”这就意味着,在试用期期间,如果雇主单方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在试用期内不具备聘用资格的证据。如果无法提供证据,将会被视为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要使劳动关系得到合法的解除,雇主必须提供能够证明雇员确有可能解除合同的情况,并且按照法定的程序,这两者都是不可缺少的。


案例二: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小秦申请了一份物流公司的工作。进入公司时,公司告知她有六个月的试用期,期间公司会对她进行评估。在小秦的试用期还有几天的时候,他被告知,由于他的工作成绩不好,他将会被延长三个月的试用期。小秦很纳闷,他不知道自己还要再待多久才能成为正式员工。


提醒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要符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内,不超过一年的,其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一年或三年以下的,其试用期不能长达两个月;3年或更长的固定或不定期的工作,其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职工的试用期限仅为一次;在履行某一特定工作任务的期间内,未有超过三个月的,不得订立试用期。所以,在本案中,这家公司在协议期满后,随意延期,明显是非法的。
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虽然没有超过6个月,但是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符,如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就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这也都是侵害劳动者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试用期内辞职被索要违约金
陈某应征了一家造纸公司的职位。在试用期内,陈某发现公司的劳动保障状况不佳,便提出了辞呈,并向公司领导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这时,该公司的负责人对他说,如果他在试用期间要离职,必须等30天,否则要支付6000元的违约金。所以,在试用期内离职是否要负违约责任?


提醒
按照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培训,并订立协议的定了服务期,那么劳动者不满服务期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索赔。实践中,一些劳动者因对工作不满意而在试用期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时,后者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是劳动者此时提出辞职,已是在劳动合同生效之后,属违约行为。其实,《劳动合同法》设立试用期的目的,就在于给予劳动关系双方一个相互考察的期限,此时虽然劳动合同已经生效,但劳动者如因不满意用人单位而要离开,可以比转正后更快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老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辞职即可。

来源:转载整理
热门推荐